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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4-09-24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根据市领导指示精神,市市政委联合市城乡建委等部门于近期联合开展建筑工地环境卫生专项整治,重点解决建筑工地内生活垃圾乱倾倒等问题。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排倒计时时间表开展专项整治。充分认识建筑工地暴露垃圾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督促施工单位积极开展自查自纠,组织专项检查,及时解决生活垃圾乱堆放等问题, 9月底达到原有生活垃圾全部清理完毕,新产生的生活垃圾得到规范及时收运。
二是明确指导责任,完善收运机制。区县建委负责督促施工企业在开工的同时设置符合规定的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含餐厨垃圾专用收集桶),并与有生活垃圾收运资质的企业(单位)签订清运合同;区县市政环卫部门要主动上门提供指导服务,从源头杜绝建筑工地生活垃圾乱扔乱倒。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严究责任。对整治不力或整治后仍然乱扔乱倒生活垃圾的,市政及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严格按《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重庆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对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实施处罚,确保文明施工及市容环卫相关规定落到实处。